于春晓,原名于凤鸣(1909〜1941),即墨温泉镇掖杖村人。曾任国民党山东保安第一旅副团长、军需处主任并兼任即墨县第十区区长等职。
于春晓家境贫寒,自幼好学,天资聪穎,其父念其好学,竭力供给。春晓不负重望,刻苦攻读,小学毕业后,又于1931年以优异成绩考入莱阳第二乡村师范。春晓性格豪爽,为人正直,好交友。在校期间,所用纸笔费用多赖以学友资助。他喜看进步书籍,并乐于接近进步教师和同学,从而受到了一定进步思想的熏陶。每逢放假回家,他常以抗日爱国等进步观点向亲友邻里作宣传。
1934年,于春晓毕业于莱阳乡师。此时, 因其父为供给春晓求学而将部分田产变卖,故家境渐次不支。为帮助家庭维持生活,春晓毕业后便应聘于青中埠小学任教。“七七”事变后,因时局动荡而辍教回家。其时正值各地的一些各类志士以抗日为名风起云涌地拉游击队,本县人士隋永谞也趁机拉起了一帮人,在鹤山安营扎寨招兵买马。于春晓志在抗日,闻讯后即刻前往参加。不久,便与隋永谞、褚华林、蓝之超在即墨城南铁骑山结为金兰,名曰“铁骑盟”。隋部游击队逐渐扩大,后发展为“山东保安第一旅”,隋任旅长,春晓任副团长,后为军需处主任。1939年.隋永谞为加强地方政杈,遂命于春晓兼任第十区区长。他任区长虽然短短不过两年,但其所作所为却给当地百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他疾恶如仇,主张抗日,具有较强的民族气节。在游击队中,他同日军交过火、打过仗;任区长时,积极宣传抗日,从不为日伪军办事。因此,日伪军对其格外仇恨,每欲除之而后快。
他关心民众,热心教育。每到一处在办公之余,他总是要深入到百姓中了解民众疾苦,发动妇女放足,检查办学情况。据姜家马坪村现退休老教师姜振教回忆,1940年姜在青山前村教学时,一天晚上于春晓来到该校,详细地询问了学校的情况,并对他说:“你是青年教师,我也是青年,也干过教师,我知道教学不容易,有什么困难你尽管提出来,我可以帮你解决”,使姜甚受感动。于春晓的老家掖杖村原来只有六七十户人家,没有办学条件。春晓为了让孩子们上学方便,硬向县教育局要了一个教师指标,给村里办起了一所小学。
他礼贤下士,不摆官架子。每到一处,他总是离村老远就下车或下马,从不让勤务兵耀武扬威地吓唬百姓。回家时更是彬彬有礼、长幼有序,对老年人以礼相待,对同辈人和蔼相处,就是对本村的一个患有精神病的老年妇女也从不岐视,每次碰见总要下车寒喧儿句。
他清正廉洁,体恤民情。任职后,因家庭困难,其父以为他当区长有钱有权,经常向他要钱超唯美民族风写真图,他总是劝说父亲:“咱家困难我知道,可是我也知道老百姓更困难,我又不能敲诈勒索,哪里来那么多钱呢! ”几年中,他很少资助家庭。平时,他的生活很俭朴,并教育下属也不要花天酒地。他经常对乡、保长们讲:“现在国难当头超唯美民族风写真图,都得受点艰苦,不准乱花钱,不准乱摊派。谁要不听,让我查出来,你回家卖房子卖地也得赔上,要不就割下脑袋来交给老百姓!”当时,后洪兴村保长背心邦,敲诈勒索,鱼肉百姓,于春晓得知后,立即将其抓去准备严办。后经多方保释,自己又交待了罪行,方免于刑事处分,令他全部退赃,改恶从善。
于春晓廉洁为民、严格执法,全区百姓交口称赞。但是,也触动了 一些贪赃枉法、横征暴敛的乡、保长的既得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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