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,那画是那个小男生画的,他喜欢那个牙齿白白的爱笑的小女生,于是也不管爱是一件多么辛苦的差事,不管那个小女生愿不愿意,就把她串在了他的那根金属利器上。孩子们单纯,他们通过口耳相传,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爱情,他们以为爱情就是把两颗心用一根箭串着,晒干鱼一样地晾在风里,从此沧海桑田,不离不弃。
也许他们不知道,在真正懂得爱的年龄里,爱,却只能是一个人的事。
十几二十几岁时,可以化一个通宵草一份示爱的檄文,托某个热心的学姐,转交给邻班的那个女生当爱以成往事,弄得路人皆知,也没觉得什么不妥,自己萌芽状的爱情似乎理应成为世界的大事。女孩也是,可以因为那个男孩的某次失约,或者因为他某次放学自行车上载了一个女生,而哭得梨花带雨,拿一双红肿的眼睛瞪着他,把他一箩筐的解释踢到太平洋去。年少啊,爱情可以招摇,自己的感情天空下雨了,别人也就难得晴天。
三十岁的女人,有了老公,有了孩子。身后背负着娘家,婆家,自己的小家,三个家庭的期望。事业正如火如荼地进行,理想正慢慢向生活的河面浮起,这时候,再遭遇爱情,简直糟糕透顶。义无返顾地进行下去吗?离婚?首先孩子怎么办?丢下,肯定舍不得;带走,担心别人会不会将他视如己出。朋友肯定会骂你:傻呢!放掉眼下握得住的老公孩子热炕头当爱以成往事,去要那虚无飘渺的爱情,你是古董啊你!还有你老娘,说和你从此断绝母女关系,这是情理中的事;拿把刀以死相逼,也别当她是在吓你。还有一个重量级人物——你的婆婆,她当面求你,背后骂你——不骂才怪,软硬兼施,看你怎么爬了雪山,再过草地。
这么粗略一算,你的爱情已经成了十来号人的事情,这还不包括他那边。好了,众叛亲离了,据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,你到了新的坟墓里了,就做那个古墓里头薄情寡意的女魔头吧。
三十岁的爱情像风里的蜡烛,干脆自个儿先熄了吧,也省了弄得一地狼籍。掐灭爱情的烛火,只保留一根沉默的“爱”的烛芯,把爱情变为爱着,变成一个人内心阴晴雨雪的事。像山野间的百合,从开到落,只有自己知道。举一把旧伞遮颜,自他的门前经过,再也不叩响那扇厚重的门,只问候他门前的那几枚树叶,只远远地看他忙碌的身影,知道他过得很好,足矣。如果有泪从心底直达眼眶,也只转过脸,让风去擦,绝不让它干在他的怀里。
一个“奔四”的男人,在内心里爱一个女人,为她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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