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清平乐·村居》
茅檐低小,溪上青青草。醉里吴音相媚好,白发谁家翁媪?
大儿锄豆溪东,中儿正织鸡笼。最喜小儿亡赖,溪头卧剥莲蓬。(亡 同:无)
诗即生活,生活即诗。
戎马一生的辛弃疾,39岁就告老还乡了。此时陪伴诗人的是邻人,和三个儿子。一个16岁左右,一个13岁左右,一个7岁左右。
诗人并没有在颓废中老去,反而在乡村生活中,领略到生活之美读后感200字,诗性之美。
辛弃疾用一双诗性之眼,在“稻花香里说丰年。听取蛙声一片”的绝美《西江月》中,也曾为我们呈现过。
这首词最大的特点是“重”字的运用。
古人最忌讳重字,但这首词重字竟有三处,分别是:青青,低小与小儿,溪上、溪东与溪头。
然,妙就妙在这三处重字的运用。
妙处之一:青青。夏天是“蕃秀”的季节,一切植物都在拼命生长,充满了生机与活力。
这是天地气交、万物华实的一种表现。
处在这一大环境中,我们才能感受到万物的生发之气,给我们带来的能量与信息。
妙处之二:低小与小儿。低小,言居住的状态,是乡村农人生活的真实写照。
房子很小,但幸福还在。又
低矮又简陋的茅草屋,并不能阻止幸福的发生。
房子大小,与幸福无关。
有没有爱,才与幸福有关。
妙处之三:溪上、溪东与溪头。
三个溪字,画面感极强,既展示了辛弃疾填词时的广阔审美视角,也点明了上饶水多的地理特点,同时溪水也代表着自然之美。
人只有融入自然,才能感受自然带来的心旷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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