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爽和她父亲的回应依然让人看不懂,避而不谈弃养的事,让新华社和政法委都发文谴责,再次强调代孕不合法,虽然代孕相关公司的股票在大涨……
其实从创业和投资角度不知各位有没有发现,他们分手的导火索是关于1000万的分歧,我深度研究了一下,有几个大忌供创业者参考。
1、投资人投钱就是投钱,亏了要认,不能亏了就让人家还债,这属于不讲武德。
郑爽是主动邀请张恒辞职和她成立公司,她出钱,张恒出力占32%,其中10%代持员工期权,郑爽显然是投资人和大股东角色。
公司没做起来,或者公司亏损,也应该由大股东首当其冲承担责任,怎么能让二股东承担?
另外,郑爽的核心收益是拍电影(电视剧)、广告、代言,她这个APP最多是粉丝社区,严格来讲郑爽应该是投资人角色,也不应该占大股,这是投资人大忌,你自己精力又不够,也不专业,好好做一个演员不好吗?
服装或粉丝社区更多是你演艺事业的“衍生业务”,投资就好了,何必自己下场?!
这是很多明星犯的错误。
贤合庄的陈赫,烧江南的黄晓明,天然呆的关晓彤,本宫的茶和锅小闹的胡海泉也犯了类似错误,明明只是一个“流量变现”业务,竟然自己要占大股东。
赚钱的时候虽然爽,可一旦出事,损失最大的也是大股东,假设出现食品安全事故,明星如果是大股东,肯定难免其咎。
正确的做法是,明星靠自己的知名度影响力占小股,不参与经营就好了,只是投资人,出了事自己也不用被太大的锅。
2、投资人的钱不是好拿的,创业者要慎重,尤其注意各种回购条款,否则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借债。
张恒犯的错误是,郑爽给他打钱时用备注的竟然是“借款”,而他竟然没有发现,这可是大坑。
有借款的打款记录,这是铁证,谁让你的“投资人”这么阴险呢,人家一开始就没有投资心态,人家只是打了感情牌,以借贷的名义让你帮她干活而已。
项目成了,皆大欢喜,就当投资了,反正是大股东;
项目不顺利,人家就合法合规的当做借款了,说是投资,实际上就是借贷,风险都给了创业者(张恒及其两个同学)。
所以,提醒所有的创业者,有回购条款的投资要慎重,很多人签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,个人回购,最后往往会个人破产,严重失信。
3、创业者千万不要动不动做平台和APP。
郑爽只是对每年给各大平台交几百万的保护费不满意而已,竟然就要下场自己做APP,美其名曰给的保护费够自己做和粉丝的互动平台了。
殊不知术业有专攻,做一个稳定无BUG的“微博”那里那么容易,连腾讯都做不起来,何况你和张恒的实力。
不要自己什么钱都要省,都要赚,平台能收你那么多钱,自然有它的价值,否则人家怎么盈利?
太多创业者犯过类似错误了,对现有的APP各种不满意,以为自己可以做一个更好的APP出来,我自己也吃过大亏,最高峰技术团队三四十人,每个月成本50多万,开发迭代一年多都未上线,最后花了2100多万后,才认命不做APP了。
娱乐圈里韩寒老师的ONE够可以了吧,依然烧了很多钱后不了了之。
不就“打榜和发动态”吗,难道微博、贴吧等不香吗?目前,所谓话题、明星新闻,微博没有对手,是绝对的“话题制造机”,你还真的相信你的影响力和粉丝黏性能让人专门下载一个APP啊?
不是自恋,就是无知。
4、创业不要选灰色地带
代孕、冷冻卵子、打干细胞是不是好生意?肯定是赚钱的生意,甚至暴利。
可值不值得做呢?
我建议大家不要冒险,因为一不小心就会面临法律的制裁,一夜回到解放前。
在朋友圈卖A货赚不赚钱?
赚!
做各种类传销的返利生意赚不赚钱?
赚!
做各种点评网站还有电商网站的黑公关或刷单产业链赚不赚钱?
赚!
……
说实话,各种赚钱的、割韭菜的生意每年都层出不穷,你要不要做?
赚钱的事都写在刑法里呢,咱们还是悠着点。
代孕已经是很多小圈子“不成文”的潜规则了,甚至有的还可以买卖卵子、精子,能指定国家、肤色、学历、身高、长相等,反正没有你想不到,只有做不到。
郑爽只不过被爆出来了而已。
5、创业者的价值观至关重要。
什么叫价值观,就是对一件事的对错看法,对于已经有生命的2个孩子,说弃养就弃养,没有丝毫感情,恰恰反映了一个人的价值观,不对,是一家人的价值观。
这个社会有很多聪明会赚钱的的创业者,但未必能赢得尊重。
比如我就不待见什么火干什么的创业者,各种培训割韭菜,还有各种传销机制卖课卖产品,当然,P2P更是恨之入骨,因为完全是虚拟标的的庞氏骗局。
网友之所以气愤,应该大部分是因为郑爽对生命的漠视,但弃养背后,还有更多“借款”、“网黑”等各种骚操作,这次一下全爆了。
也算咎由自取。
其实一些没有底线的创业者下场可能也一样。
作者:张桓 公众号:张桓投资笔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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